家36场演唱会,动员超过90万人,每一场演唱会的门票都在一个小时内被抢过。
因为朴素珍的主要市场在亚洲所以亚洲地区的演唱场次比较多,在欧美的场次相对来说就比较少了。这次演唱会大获成功,媒体对朴素珍的评价就是“天籁之音,舞台上的霸主”,称她在台上就让人移不开眼睛。但是这次朴素珍第一次全球巡回演唱会在经过5个月,24个国家的奔波之后终于有了自己的假期。朴素珍回到了韩国,弗兰克和朋友一起约了去旅行还没有回来,毕竟他在自己开演唱会的时候过来陪自己了,他也需要私人空间和朋友相处。
“志龙啊,在哪呢?我现在休假呢,出来一起吃饭吧?”
朴素珍拿着给Bigbang他们带的礼物,开着新买的宝马跑车,开到权志龙说的饭店。
“你怎么那么快?”
朴素珍还以为要等一下权志龙呢,没想到他居然过来的那么快。
“我刚好在公司呢,这里离公司挺近的。”
朴素珍看着餐牌,点了一些权志龙爱吃的食物。她自己没什么忌口和爱不爱吃的,所以和朋友吃饭时大部分都是叫他们爱吃的菜。
“今天我买单吧?我最近赚了好多,想要花出去。”
朴素珍想把牛排的肉给权志龙切好,结果发现他已经切好了给自己,有点奇怪。
“不要,我买单,你钱多的话买点衣服之类或者其他东西吧。”
朴素珍笑着吃着权志龙的给切的牛扒,眼神里带着浓浓的不怀好意。
“说吧,对我那么殷勤想干什么?”
权志龙的手僵硬了一下,又很快的掩饰过去了,神情自若地说,
“没事,就是觉得自己应该对你好点。”
朴素珍听着权志龙的话,低着头吃着饭问道,
“我还以为你来跟我讨主意呢,上次你说的那个女生追到了没有?”
权志龙眼神有点慌张,什么女生?自己哪有去追别的女生?朴素珍看着权志龙不记得的样子,有些无奈的翻了个白眼,
“有男朋友的那个,你不是说喜欢人家吗?现在怎么就不记得了?”
权志龙看着朴素珍说的自己和他喜欢的女生条件全部和她吻合。原来自己那天喝醉酒抱着她在说这件事啊,朴素珍真是不知道是迟钝还是没往自己身上想,居然没有发现自己说的是她。
“啊,记得了,我那天喝醉了,不记得和你说过这件事了。”
朴素珍真是无语起来了,这个人居然说忘就忘了,自己还为他担心好几天了呢。第一次见到他陷进去了那么深,结果对方不止有男朋友,而且还不知道喜不喜欢他,志龙肯定会受伤的。
“亏我这几天还帮你想这件事解决办法,知道你不记得我就不想了。”
权志龙好奇地问道,
“想到有什么解决办法了吗?”
朴素珍喝了口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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