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百一十四章 火云箭 龙在天_汉血丹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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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由以后的真番人只不过迟疑了片刻,就扑到酒坛旁边,一人抱起了一只。金日丸用肥胖的手急不可耐地除去泥封,搬起来咕咚咚就喝了几大口。一股清冽辛辣入喉,直到肺腑间。

  “好酒!好酒啊好酒!兄弟们,没想到临死之前还能喝上这么好的酒……都喝!全喝光!一滴也不准剩……!呜呜呜!”

  泪中带酒,酒中有泪,十人痛饮,无人再多说一句话。

  多年以后,今夜的这座小镇已经变成了一座繁华的大城镇,在街心有一座当地最大的酒坊,经营着从中原内地运来的各种美酒。酒坊的酒类非常齐全,不仅在这高丽郡名声最大,就连临屯、乐浪、玄菟这其余三郡的所有酒类经营商全部算上,这儿也是规模最大的。

  店主人是个姓金的胖胖家伙,有着精明的经商头脑,大家都喜欢叫他金胖子。这处酒坊之所以能把规模做到那么大,是因为传说中,金胖子与皇都长安的某个大人物有过渊源。只不过每当有人问起他这个传闻时,已经是巨富身价的胖子总是笑而不谈,显得高深莫测。

  其实那个世间的传奇人物,他也只不过就见过一面而已。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,取出那幅很多人家都会暗中供奉的画像,想起那次生死关头的奇遇,他的心中便涌生许多感慨,当时情景就像发生在昨天。那夜那坛烈酒的滋味是那么浓烈,彷佛已经渗透进他的骨髓里,在此后的岁月中,原名叫做金日丸的这个胖子尝遍了世间的许多美酒,却再也没有喝到过那么好的滋味……。

  之所以没有杀这十个真番士卒,倒不是因为元召有好生之德,在战场之上没有什么仁慈可讲,这一点他从来不会手软。不过,“不杀俘虏”是他很久之前就对黑鹰军将士们灌输过的一种思想。毕竟战争的手段,不是为了消灭,而是为了降服。

  “……更何况,这些临死前还想着喝口酒的人,才是真正的好酒人士嘛,将来他们就是最好的消费人群,杀了多可惜呀!哈哈!”

  对于元召这个笑嘻嘻的解释,公孙戎奴这些厮杀汉都挠了挠头,他们虽然很有些听不明白这些话中的意思,但想来小侯爷一定是有深意的,大家都自当遵从就是。

  大战临至,情绪激动的黑夜自然过的飞快,将近四更天的时候,休整过后的一千黑鹰军将士都已经集合完毕。一切已经不用再多说,他们前方的任务只有一个,那就是战斗!精神饱满、全副武装起来的这支队伍,现在是即将凌空搏杀的战龙,不管面对的是千人万众,也不管是神是魔,只要汉刀出鞘,便一往无前,永不退缩!

  月亮已经转到了西半天,寥落的星辰半眨着眼,远处的苍山渐渐显出了轮廓。元召翻身跃上马背,在这黎明还未来到的时候,他要领着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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