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,不远处有一座垃圾山,那里还有很多乞丐睡在那里,以捡垃圾为生。
旅馆外,到处可见排泄物以及垃圾,环境非常恶劣。
比其他城市的贫民窟都不如,也不知道有谁会居住在这种旅馆。
秦汉没有多言,绕过地上的障碍物,走入旅馆。
“大夏人?”
长相剽悍的白种人,用藐视的眼神打量着秦汉。
秦汉点了点头。
“看来大夏人,都是一帮穷鬼,跑到这种地方住,来这间房的钥匙给你,里面的东西好好保管,要是什么东西坏了,那你是问。”
“还有手脚跟我放老实点,不要乱拿东西,如若被我知道你偷东西,那你的手脚就别想要了。”
老板望向秦汉的眼神,宛如看待下等人一般。
这便是某些欧洲人的劣根性,思想还停留在远古时期。
总觉得大夏人,和猪狗没什么区别,是没有开化的野蛮人。
秦汉接过钥匙,没有理会,径直上楼去。
只有沈丹青怒不可遏,临走前,狠狠瞪了老板一眼。
“主人,你刚才怎么不出手教训他?”
沈丹青小跑到秦汉面前,询问道。
要知道,秦汉可是很狂的那种,怎么可能让别人踩到他头上。
今日秦汉的一反常态,自然让沈丹青很是好奇。
秦汉打开房门,坐在床上,这时候,才回答沈丹青的问题,道:“天人何须在乎地上的蝼蚁。”
沈丹青恍然大悟,看来主人的境界又比从前更上一层楼。
像旅馆这种人,秦汉已然不放在眼里,哪怕是再恶毒的言语,也无法动摇秦汉半点心情。
现在,能让秦汉感兴趣的,也只有那种所谓的大事了。
说完后,秦汉就坐在床头,借着灯光,细细察看藏宝图。
这一看,便是几个时辰过去,天彻底暗淡下来,黑夜笼罩大地。
“主人,我们出去吃饭吧。”
沈丹青见状,提议道。
“也好。”
秦汉起身,将藏宝图收好,两人便出了旅馆。
夜晚的雷克雅未克,灯红酒绿,热闹非凡。
计程车在繁华的街道飞速行驰,沈丹青趴在窗前,看着这美丽的一切,那骄人的身姿仿佛与这美色融合在一起,成为最美画卷。
司机用后反光镜色眯眯地盯着沈丹青看,顿时感到口干舌燥,热血贲张。
但司机知道,这样的美人,永远都不会属于自己。
沈丹青从窗外收回目光,望向秦汉。
发现秦汉背靠在椅背上,不知道想着什么,一身魅力无处安放。
一下子,就把沈丹青看痴了,当两人独处的时候,沈丹青胆子也会大上不少。
可是,秦汉却从未看她一眼,这让她很是失落。
“主人,我们这是准备去哪里。”
沈丹青不由得询问道。
“去当地知名酒吧。”
秦汉淡然回道。
“可是空肚喝酒的话,对胃不好。”
沈丹青善解人意道。
“嗯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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